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机要保密、信访接待、
文书档案、后勤服务等工作;承办农业系统信息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经济信息的有关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党务、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
承办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职称评审及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
研究提出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项目规划和年
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重大农业建设项目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及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指导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承办全市农业经济统计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农业
及农业企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承办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农业法规执行情况的工作;承办查处和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农业法规的行为及农业行政复议工作
。
(五)科教科
研究拟订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计划;承办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工作,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民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承办农业产业技术标准的推广工作;承办农业各产业产品监督、管理和认证工作;协调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六)农业产业化管理科(加挂乡镇企业统计科牌子)
承办拟订全市乡镇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乡镇企业内部财务审计的工作;承办全市乡镇企业统计工作;拟定有关农业产业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扶持办法,并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乡镇企业的发展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和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承办提出扶持农村第三产业发展的意见和措施。
(七)蔬菜生产科(加挂株洲市人民政府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订蔬菜生产、科研和加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蔬菜基地的开发和保护工作;承办蔬菜科技的开发、引进、示范、推广及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蔬菜项目及资金的计划、落实和检查工作。
(八)蔬菜监管科
参与拟定商品蔬菜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布局;承办全市蔬菜安全质量的监管工作;参与征用菜地审核;承办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蔬菜行政法规资料、档案、情况的综合工作。
(九)株洲市粮油作物站
组织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粮油作物生产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加强全市稻田耕作制度改革、国家优质稻项目技术指导,组织实施省、市粮油作物科研项目。.
(十)株洲市经济作物站
制定全市经济作物生产发展规划,负责经济作物生产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组织实施省、市经济作物科研项目,组织经济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全市名特优新品种苗木的繁殖生产和经营。
(十一)株洲市植保植检站
负责组织落实《植保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做好农作物病虫鼠害的预测、预报,预报准确率和病虫鼠害损失率均达国家标准;负责新农药、新激素、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
(十二)株洲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负责全市土壤资源及肥力动态的调查研究,提出土壤改良、新农田开垦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的规划与措施,全市土壤肥料的质量监测,化肥、有机肥、调节剂等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
(十三)株洲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责全市农技服务体系建设和业务指导,农技人员和农民技术人员的管理、技术培训,农业“丰收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与管理。
(十四)株洲市种子管理站
负责抓好《种子法》的贯彻执行,编制全市农作物种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种子生产、经营质量的监督和市场管理,种子系统的财务统计和管理。
(十五)株洲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负责管辖范围内农技推广、土肥种子、农业环境、植物检疫和农药监测的执法监督。
(十六)株洲市农产品质量
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农产品产地认定、认证和名牌、优质农产品评定的检验检测;承担与农产品质量相关的农业投入品(种子、农药、肥料)、农业环境质量评价的检验检测;承担农业科技成果、农业科技新产品鉴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的检验检测。
(十七)株洲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负责粮油作物、水果、蔬菜、花卉的科研、实验、示范和推广,承担上级下达的农业科研项目;研究、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的耕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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